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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商标注册什么时候能拿到证书?

作者:秦皇岛康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13 08:29:41

我们申请商标注册后,大概多久才能拿到证书?好的,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讨论一下:秦皇岛商标注册提交申请后,什么时候能拿到商标证书?我们来详细看一下商标注册流程:

1.商标名字确定后,准备证件公司名义注册可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个人名义注册可提供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2.提交至商标局申请人准备好证件后,代理机构一般进行整理后和申请人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商标局。

3.商标局形式审查商标形式审查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目前一般1个月左右可以拿到。

4.商标局实质审查商标实质审查,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商标局速度最近也是比较快,一般情况下5个月左右可以完成。

5.商标局初审公告商标的初审公告(3个月)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允许其进行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审的商标自刊登初审公告之日起三月内没人提出异议,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6.商标证书印刷邮寄商标注册完成后,商标证书会进行排版印刷,并邮寄至代理机构,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一切顺利的情况下需要11个月时间,但多数情况下商标并没有那么顺利,如:商标实质审查没有通过,被驳回,进入复审流程;商标公告期有人提出异议,进入异议流程。

现如今为了保护自己权利不受侵害,拥有发明的所有者,会对自己的所有物进行发明专利申请,但自己又不熟悉,只能和知识产权代办机构帮忙发明专利申请,提供国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等。专利申请流程:

1、双方签署委托协议

2、专利代理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并内部质检

3、客户确认并上报

4、专利局受理

5、专利局初步审查

(1)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初步审查主要核查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③费用是否缴纳。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2)实质审查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书。

(3)授权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6、公开(提前公开6个月左右,正常需要18个月)

7、实质审查,机构专利代理人答复审查意见

8、专利局做出决定(授权或者驳回)

以上是关于专利申请流程,假如您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或者是建议欢迎来资讯。

代理记账的要求有哪些?这个问题有很多朋友不清楚,最近朋友们也在问注册公司这个问题,本章借着这个机会,注册公司就来给大家说一下,希望能够为朋友们提供一些帮助。

1.需要有独立的公正的原则,代理记账独立性开展业务活动是其行业的基本准则。税务机关和委托人之间必须保持中立,既不能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不依法代理执行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也不能附庸于税务机关,受税务机关的控制。税务代理机构应当保持法律主体的独立性,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处理被委托的涉税业务。

2.代理记账要依法进行:代理记账展业务活动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代理业务的范围、工作的规程和业务办理的内容要求都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尤其是实行注册税务师行业准入制度以来,由注册税务师垄断的涉税鉴证业务必须由其进行,未取得执业资格不得从事该类业务,非注册税务师出具的鉴定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注册税务师出具的虚假鉴定报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代理记账需要委托自愿性,委托人有自由选择谁为代理人的权利,税务代理人有接受和拒绝委托的权利,税务机关作为行政部门不得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机构,实行强制代理。

4.障利益原则,代理记账在执业过程中,需要按照委托人的需求提供税务代理服务,为委托人进行合法合理的税收筹划,节约委托人的纳税成本,降低委托人的涉税风险,遵守商业保密规则,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代理记账需要向纳税人明确有关税法规定,提醒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客体要件

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所谓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上采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和颜色或者其组合构成的,能够将其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具有显著特征的可视性标志。

中国对商标专用权的取得采用注册原则,即按申请注册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由于采用注册原则,只有注册商标才受《商标法》保护,没有注册的商标不在保护之列。在中国,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对注册商标进行不同的分类:根据商标使用的对象来看,中国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两大类;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中国的商标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声音、颜色组合商标和组合商标;按照中国商标注册申请书表格中通用的商标种类,可将商标划分为一般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三类。根据刑法第213条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只包括商品商标,不包括服务商标。

客观要件

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来讲,本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以下几点: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所有人可以允许他人在其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这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包括以下具体情形:行为人从未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即商标所有权人未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许可行为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行为人虽然曾经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在许可使用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仍然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行为人虽然曾经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由于被许可人不能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质量等原因导致许可合同提前解除,行为人在合同解除后仍然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行为人虽然获得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超越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使用;行为人虽然获得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超越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地域范围使用。

在商业活动中使用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可见根据这一规定,商标的使用还应包括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就单位而言,单位实施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目的,但依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有些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可能是为了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等。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是出于过失,即确实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成本罪,可以按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

行为判定

法律规定

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商标法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均属于假冒商标行为。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①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③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④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但是刑法第213条仅仅将上述第①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对其他三类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能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而只能以商标违法行为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对使用类似或近似他人注册商标的,同样会涉嫌刑事犯罪。

如何区分

因而区分“同一种商品”与“类似商品”、“相同商标”与“相近似商标”对于准确认定本罪的客观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同一商品的认定,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应按照商品的原料、形状、性能、用途等因素以及习惯来判断,同一种商品一般指名称相同的商品,或名称虽不相同但所指的商品是相同的商品。有些商品的原料、外观不相同,但从消费者情况考虑,在本质上有同一性,应视为同一种商品。如:收音机、录音机、电唱机,用途结构不同,但在组合音响这一概念上属于同一商品。又如:自行车用的车架、车条、车轮、车圈用途不同,但在自行车零部件这一概念上也应属于同一商品。因此,同一种商品的概念并不是指完全一样的相同商品。

中国从1963年至1988年一直使用自己制订的《商品分类(组别)表》,该分类表对所有商品按照类、组、种三个级次进行了详细分类。所谓同一种商品就是指同一种目下所列举的商品。但是从1988年11月开始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所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表把商品分为34类,服务项分为11类,共计45类,这不能作为判断同一种商品的标准,而只能作为参考,因为从消费的角度出发,同一类别中有非常明显的不相类似的商品,如第一类中的摄影用化学品和肥料。

所谓“相同的商标”商标的构成要素及组合相同的商标。至于“相同商标”与“相近似商标”应从文字、图形等构成要素及其组合的方式等角度进行具体认定。

所谓“使用”是指“在商品上的使用”。一般来讲,商标在商品上的使用应理解为在商品本身或商品的包装上的使用。因此,使用商标的商品应当不仅包括进入市场的商品,也包括为销售而储存、运输、展览的商品。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条[1]的规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

处罚措施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处罚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8条、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第13条、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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