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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商标注册资源存在有效性

作者:秦皇岛康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14 08:05:00

近年来,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逐年增加,同时获准注册商标也是递增式增长。由于秦皇岛商标注册资源的有效性,同时也是为了盘活商标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制度,简称撤销三年不使用,俗称撤三。撤销三年不使用制度就目前的趋势是,商标局倾向于支持撤三,以避免大量闲置的商标资源、商标的生命力在于使用,如果商标获得注册后又被搁置在一边就违背了商标存在的意义。

因此对企业来说,如何避免因他人提出撤三申请而导致商标无效显得尤为重要。新《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明确了何为商标使用,即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首先,我们应该厘清商标法意义上使用内涵:商标使用的主体包括注册商标所有人和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时间是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之日的前三年内;商标使用的商标图样应与注册商标一致;商标使用的地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标使用的方式是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官司的输赢取决于证据是否给力,这就提醒企业在具体的纠纷中要未雨绸缪,只有做足准备才能避免事后诸葛亮。

对企业来说,在商标有效使用的证据保存问题上重要的是两步走:先规范使用商标,再规范保存证据。企业的规范使用商标一般要求是,使用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保持一致。如果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轻易改变商标的组成要素或其他与注册商标有关的事项,很有可能导致自身商标被注销。

此外,一般可以将商标的LOGO使用在商品、商品的包装或者容器上、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的商业活动中。在保存证据上,根据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要求,企业在留存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

(1)商标使用在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的文件,包括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宣传资料、各种证明文件和报关文件等。

(2)如果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业务往来的,最好的方式是将这些电子数据书面化,在货物签收时,可以让对方一并签收,这样就增加了电子数据的证明力。

(3)商标被许可人的使用也视为商标所有人的使用。

(4)值得注意的是,在保存证据中,除了对证据的种类、方式要求规范外,还须强调各证据之间相互印证的能力,即各证据之间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对所需证明的对象可以得出唯一的结论。

原《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新《商标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一款:“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在知识产权律师陈家金看来,增加此条款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将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抢先进行注册。此修改在原有规定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已使用但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效的遏制频发的商标抢注现象。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自愿注册原则,理论上又承认了未注册商标的合法性,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产生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两种不同的商标形式。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以获得保护,主要体现在《商标法》第十三条有关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第十五条禁止代理人、代表人抢注以及第三十一条有关禁止恶意抢注等条款。这些规定对于保护未注册商标起到了一定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和打击了不断增加的“抢注”行为。

但是,近年来侵犯未注册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很多抢注人并不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手段,有些可能确实对未注册商标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情况并不知情;但也有些恶意抢注人为了规避法律,通过空壳公司申请注册商标。这些问题加剧了未注册商标遭受仿冒和抢注的严峻形势,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这些问题又难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去制止在后商标申请人的商标申请行为。一旦在后商标申请人抢注成功,由于理解不同,部分地方又执行绝对的注册商标保护制度,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马上就会面临商标侵权带来的停止使用和损害赔偿的法律风险。这样的风险对于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明显不公平,凸显出我国对商标在先使用权人保护的不足。

因此,针对这一当前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在新《商标法》中设立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商标注册永远没有100%的成功率,任何人都不能保证一定能够核准注册,很多企业在注册商标时都有困惑,为什么商标注册不能保证百分百成功呢?其实是由商标注册中的客观规律决定的,下面就来为您解疑答惑,商标不能100%注册成功的原因如下:

一、商标查询盲区在商标注册前,首先要进行查询,避开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注册成功率。但是查询系统里的数据始终会比现实中的申请慢半拍,虽然已经下发受理通知书的申请信息基本上都可以查到,但是近期申请的尚未下发受理通知书的(也就是申请信息还未录入商标数据库的)商标,是无法查询到的。受商标局数据录入时间影响,查询盲期为4—6个月左右。如果在盲期内,即使有人在先申请了与你相同的商标,也查询不到,这是第一个风险。

二、商标近似的判断在进行商标查询时,要将查询到的结果与申请人的商标进行比对。而在比对的过程中,由于各自的知识、经验与角度的不同,申请者、代理公司与商标局审查员三者的观点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完全一致。对于两个商标近似不近似,没有绝对统一的标准,只有概率上的判断。一般情况下,三者看法要重视的顺序是:商标局审查员、代理机构查询员、申请人。当然,在申请商标时应充分重视代理机构的意见。

三、商标公告与异议商标注册即使通过了审查员的审核,上了商标公告,仍然存在不确定因素。商标公告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比如指出和某商标近似、侵犯某个体权益、商标抢注等等),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让申请人答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

四、自身违规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如果出现商标法中规定的不能作为标志的情况,商标申请就会被驳回,这种属于可以自行避免的因素。

五、与外国商标或驰名商标撞车在国外申请商标后六个月内又在国内申请商标注册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是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所以,这六个月也是一个盲区,如果遇到享有这样优先权的近似商标,你申请注册的商标将直接被驳回。而如果在某一类别申请注册的商标与驰名商标撞车,也会直接被驳回,要尽量避免这样的失误。

六、为什么要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专业的代理机构会在商标注册之前的查询过程中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商标注册建议,提高您的商标成功率;商标的注册不仅仅是走一个流程而已。比如说商标注册的可能性有多大,商标怎么样注册才能保护完整,在哪些产品及类别上进行注册,商标分开注册有什么好处,商标局的审查意见怎么处理等。

有些商标注册不光只是一个中文或英文,它同时需要一个图形的,那就得商标设计了。但商标设计最忌讳的就是抄袭。下面就来看看商标设计公司我们公司介绍的关于商标设计抄袭的问题弊端你知道吗抄袭又分两种。一种是完全一样,连改动都没有。这种抄袭过来的图形用于商标注册,可能会造成商标注册无效。之前就有过这种案例。

拿抄袭的图案去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成功了,也下发了商标注册证,但却被图案原设计者告上了法庭。因为该图案的原设计者在设计完这个图形之后就申请了著作权登记,也就是俗称的版权登记。这个著作权登记的日期要早于商标注册的日期。所以当该图案设计者提出诉讼后,法院经受理判图案设计者胜诉,并要求被告自行注销该商标。要知道商标注册是需要一年多时间审核的,还要几百元的注册费用。这才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还有一种抄袭就是仿冒,在原图基础上稍加修改。

要知道网上的标志设计多得数都数不过来,其中进行了版权登记的少之又少,进行了商标注册的那就更少了。在网上看中哪个标志直接拿来稍加修改就用于商标注册的人也是有不少的。模仿近似同样也是侵权行为。如果该设计作品有进行过版权登记,一样可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由知识产权法庭来决定是否侵权。对于没有进行过版权登记的标志作品,其维权虽然困难了许多,但也不是不可能。

只要能提供证据证明该标志设计作品是本人设计的,什么时候设计出来的,一样可作为有效证据。商标设计我们公司建议商标设计最好是找专业商标设计公司或商标代理公司来设计商标,确保不会发生抄袭行为,同时签订版权转让协议,做到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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