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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企业商标申请的相关规范

作者:秦皇岛康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22 08:11:42

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注册公司小编告诉你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商标转让申请可以撤回吗?在商标经营管理实践中,商标局批准商标转让申请前,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可以共同书面请求撤回申请。那么,如何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应当提供哪些材料呢?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商事法官作出商标转让决定或者裁定前,申请人需要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书面说明理由,可以撤回商标转让申请。申请人撤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商标复审程序终止。但是,撤回商标复审申请后,申请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复审。

一、申请人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的形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注册商标复审申请,应当采用印刷、笔墨书写。

二、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书”应当载明其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和要求。申请人申请对部分货物或者服务进行复审的,应当在“复审请求书”中说明。

三、申请人在陈述“事实和理由”时,应当说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提供证据内容清单,列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需要证明的具体事实。

四、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五、申请注销部分货物/服务时,应在“注销货物/服务”栏中填写需要注销的部分货物/服务,使用的同类货物/服务名称相同(可增加页数);申请注销全部货物/服务时,应填写“全部”字样。

六、申请人应当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连续三年不使用该申请商标的有关情况(可以增加页)。

七、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盖章(签名)”处加盖印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这里签名。印章或签名应完整、清晰。

八、按类别申请收费。一类取消收费1000元。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

近年来,工商局大力简化商标流程,进行秦皇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今年6月29日,商标局发布《关于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系统试点运行的公告》。公告称,将进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试点。6月30日(含当日)之后产生的商标网上申请业务发文,以电子送达方式发送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注册邮箱。

试点运行期间,67种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系统发送,文件详情见附件。工商局简化商标注册流程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系统试点由此,小编提醒各位商标申请人:

1、试点运行期间,电子送达系统支持发送67种商标文件(并非所有类型的邮件),详见附件。

2、注意查阅注册邮箱文件,及时接受商标申请文件以免耽误商标注册进程。

3、该电子送达系统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只针对部分商标代理机构和企业用户进行,申请人还需注意纸质邮件接收(地址变动需要第一时间办理变更)。

相关法律:《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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